我县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时间:2009-07-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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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全县“家电下乡”销售数量15007台(部),发放补贴资金204.56万元,据市家电办通报,洛宁县销售量占农户的比例排名全市第一,“家电下乡”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实行目标考评。将“家电下乡”工作纳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的目标考评,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特别是分析销售数量较少的乡镇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提高销售量。
二是搞好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知晓“家电下乡”的种类、型号、价格、财政补贴的幅度、可以享受补贴的数量以及申请领取补贴的程序等具体内容,激发农民购买欲望,扩大销售成果。
三是提高兑付效率。进一步简化手续,实行现场兑付,农民买家电时,可直接在家电销售商处领到应得的补贴,家电销售商每月到有关乡镇财政所结一次账,减少了农民领取家电补贴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为农民提供方便。
四是净化销售市场。组织财政联合商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市场上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净化“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市场。
五是搞好便民服务。在县家电办及财政局金贸股设立便民电话,在全县“家电下乡”各销售网点设置举报箱,受理举报和投诉,为农民购置家电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