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个坚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时间:2009-06-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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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应采尽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都纳入政府采购,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特别要做好今年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坚持管采分离。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明晰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职能,认真履行各自不同的职能,防止管理与执行缺位与越位。
三是坚持政策功能。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清单产品。对空调机、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卫生洁具等产品必须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四是坚持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操作的协调联动。继续升级完善县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指定网络媒体的功能和容量要满足工作需要。同时,推广实施“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
五是坚持培训学习。对政府采购涉及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单位、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全方位监管,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