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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扩大内需千亿元资金项目完工13个

时间:2009-06-02 08:00 来源:本站


 
    我县扩大内需千亿元资金项目完工13个,他们分别是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农村安全饮水、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计划生育服务站、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13个项目,完成投资3559.37万元,占总任务5489.77万元的65%。该县采取措施是:
    一、政府强化措施实行目标化考核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及时召开县四大班子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就项目落实工作进行重点研究,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县政府出台文件,建立了项目落实责任制,对每个项目都明确分包县领导、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包项目的县领导都能深入一线,对项目实施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抓副职具体抓、抓落实,形成严密的项目落实责任体系。(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积极配合,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联系项目建设,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专项工作队,主动为项目实施提供便利条件,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参与,开展资金到位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巡回督查检查,在政策法规范围内,简化程序,使项目及早开工形成投资。同时将项目实施目标责任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一周一督查、一通报,并明确要求凡能够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全县通报表扬,对责任单位记业绩一次;凡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全县通报批评,并对责任单位记过错一次,且单位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财政及时督促进度,严把资金报帐关。
    (1)实行申报项目资金到位督促项目实施责任跟踪机制,建立资金跟踪管理制度,督促资金管理部门建立严格的资金分配、审批、拨付程序,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违反规定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2)要求资金管理部门深入实际,加强资金跟踪问效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实效。(3)督促项目单位对项目土建工程和主要设备、物资纳入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4)严把工程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优质高效。(5)严格实行支出“报帐制”管理,从严审核各种票据,确保项目支出合法合规。(6)建立检查联席制度,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组织协调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对扩大内需资金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检查监督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