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宁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05-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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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2009〕28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宁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宁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洛宁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沼气推广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现制定2009年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积极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大力搞好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通过强化技术培训,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沼气服务水平,拓展沼气利用途径,提高沼气利用效率,推动我县沼气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户用沼气。2009年全县新建户用沼气5500座。其中实施2008年新增国债项目建设1425座,实施2009年新增国债项目建设1040座。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
(三)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村级沼气服务网点15个,发展全托服务网点44个;签订沼气全托服务协议1.32万份;完成沼气技术骨干人员培训160人,对新建沼气农户全部实施安全使用培训。
(四)循环农业示范村。在河底乡的元村、后坡,马店乡的张村、太平庄,赵村乡的北头等3个乡的5个村,开展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
(五)秸秆沼气示范村。新建秸秆沼气示范村10个。
三、建设重点
(一)户用沼气。2009年,全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重点是:循环农业示范村,沼气用户比例达到70%;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户用沼气建设率达到60%以上;移民搬迁新村户用沼气建设率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乡(镇),要大力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户用沼气;家庭养殖比较集中的重点村,沼气入户率达到60%以上。积极做好沼气“空白自然村”的示范建设工作,实现全县自然村村村有沼气的目标。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结合我县畜牧养殖小区分布情况,选择在兴华乡和底张乡的养殖场进行3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示范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处以上。
(三)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完成市下达的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任务。继续加大区域性物业服务公司的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带动能力;重点建设44个沼气全托服务网点。
(四)技术培训。加强对服务网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每个村级服务网点至少有一名精通沼气服务技术的人员。
(五)循环农业示范村。重点在5个循环农业示范村开展以沼气为主的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推行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及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建立完善村级农村沼气全托物业服务组织。
(六)秸秆沼气示范村。重点在10个秸秆沼气示范村配备铡草设备,使之具备为秸秆沼气用户服务的能力,建立完善村级农村沼气全托物业服务组织。
四、建设标准
(一)户用沼气建设标准
1.一池三改。凡承担国债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市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且符合“一池三改”条件的户用沼气,必须进行“一池三改”,即:每个农户建一座8—10立方米的沼气池,并进行改厕、改厨、改圈,使厕、圈粪便能够直接入池,厨房布局合理、整洁美观。
2.一池两改。对没有从事养殖的农户要按照“一池两改”的标准进行建设,即:建一座8—10立方米的沼气池,使厕所与沼气池连通,实现粪便直接入池,并对厨房和厕所进行改造。
3.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沼气池。建一座容积不低于10立方米的沼气池,同“一池两改”结合起来,使厕所与沼气池连通,实现粪便直接入池,并对厨房和厕所进行改造。
4.“三结合”沼气池。采用凝土现浇、砖砌、预制板块建池工艺,建设沼气池时必须与圈舍、厕所连接,使厕、圈粪便直接排入沼气池。
禁止使用和推广不符合标准的玻璃钢、复合材料等户用沼气。
(二)沼气工程建设标准。凡新建的沼气工程要有专业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和科学的施工方案;100立方米以下沼气工程可以采用圆柱形结构,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采用隧道式结构;有完善的贮气、脱硫、阻回火等必要装置。提倡、鼓励增加有机肥生产设施和沼气发电设施。敬老院、学校和联户建设的沼气工程要与厕所结合,有效解决粪便污染问题。凡新建的沼气工程一律实行“先报批、后建设”,未经批准或备案的沼气工程,县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不予验收和承认。
(三)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现有沼气技术物业服务公司必须达到“十有”标准,即:有工商部门登记、有固定办公地点、有经营服务门店、有村级服务网点、有专门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技工、有完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村级沼气服务网点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服务电话、有配件货柜、有维修工具、有进出料设备、有服务记录。已经建成的村级服务网点要按此标准完善。农村沼气用户培训,要达到“五个一”标准,即:每户培训一个明白人,发给一张明白纸,提供一个联系电话,签订一个服务协议,拥有一个收费明白卡。
(四)沼气技术培训。经过培训的沼气物业服务技术人员达到“四懂”、“三具备”,即:懂相关政策法规、懂沼气基本原理、懂安全使用常识、懂综合利用技术,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具备建池指导能力、具备管护维修能力。经过培训的沼气用户达到“四掌握”,即:掌握沼气发酵原料收集处理技术、掌握日常管理技术、掌握安全知识、掌握“三沼”综合应用技术等。
(五)循环农业示范村建设。5个循环农业示范村要实现: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75%;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沼气、垃圾处理、农资、信息、秸秆综合利用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基层物业服务入户率100%;农民技术培训入户率100%。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目标任务。县政府将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列入2009年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按照各自任务逐项分解到村、组、户。
(二)搞好技术培训。县农村能源部门负责区域性沼气服务公司技术人员、村级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和循环农业示范村农民的培训。沼气物业服务公司和村级沼气服务网点负责人共同负责沼气用户的安全知识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效果,为全县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三)加强质量监管。要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规定标准执行,户用沼气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承建,实行“五统一”的施工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物料采购、统一施工安装、统一质量监管。户用沼气专业施工队承建率不得低于80%,沼气工程专业队施工率要达到100%,凡不按标准施工的一律不予验收。从事户用沼气建设的技术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沼气工程施工队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四)强化沼气服务。要把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作为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重点,确保服务网点建设全部到位,农村沼气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鼓励沼气服务公司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支持其提高自身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规范沼气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五)营造发展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各帮扶单位帮助贫困村发展户用沼气,形成社会共同关注、人人支持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农村沼气建设意见》精神,继续对沼气及服务体系建设实行财政补贴。市、县对没有享受到国家和省项目补贴的户用沼气,每座补贴300元;沼气工程,每座补贴2万元;新建村级服务网点,每个补贴2万元;沼气全托服务网点与农户签订的全托服务协议,每份补贴5元;所服务沼气用户达到300户以上的村级全托服务网点,每个扶持补贴资金3000元(用于储粪池建设);以上补贴扶持资金,市、县各承担50%。秸秆沼气示范村,每村市财政扶持0.5万元;循环农业示范村,每村市财政扶持3万元。县财政安排2009年沼气技术培训和沼气工作经费不低于15万元。
(七)加强督促检查。县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沼气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工作,每周统计一次建设数量,每月公布一次工作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督促落后。
附件:1.2009年沼气建设任务分配表
2.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任务分配表
3.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09年沼气建设任务分配表
单位:户、人、座、个、份
乡 镇 |
户 数 |
人 口 |
2009年任务数 |
沼气技术
服务网点 |
“全托”
服务网点 |
“全托”
服务协议 |
培训技术
骨干人数 |
秸秆沼气
示范村 |
循环农业
示范村 | |
户用沼气 |
沼气工程 | |||||||||
合 计 |
100743 |
406485 |
5500 |
2 |
15 |
44 |
13200 |
160 |
10 |
5 |
上戈镇 |
3839 |
14663 |
230 |
|
1 |
2 |
600 |
10 |
1 |
|
城郊乡 |
9491 |
38871 |
550 |
|
1 |
2 |
600 |
10 |
|
|
河底乡 |
10096 |
41231 |
580 |
|
1 |
3 |
900 |
10 |
1 |
2 |
东宋乡 |
8773 |
37309 |
500 |
|
1 |
3 |
900 |
10 |
1 |
|
小界乡 |
6778 |
27116 |
400 |
|
|
6 |
1800 |
10 |
1 |
|
马店乡 |
5950 |
22994 |
340 |
|
1 |
4 |
1200 |
10 |
|
2 |
长水乡 |
3384 |
12842 |
200 |
|
1 |
1 |
300 |
10 |
|
|
罗岭乡 |
2387 |
9572 |
140 |
|
1 |
1 |
300 |
10 |
1 |
|
故县乡 |
2124 |
7985 |
130 |
|
1 |
1 |
300 |
10 |
1 |
|
下峪乡 |
3995 |
14680 |
230 |
|
1 |
2 |
600 |
10 |
1 |
|
兴华乡 |
4605 |
18754 |
270 |
1 |
1 |
4 |
1200 |
10 |
1 |
|
底张乡 |
5689 |
21048 |
330 |
1 |
1 |
4 |
1200 |
10 |
1 |
|
西山底乡 |
4796 |
19967 |
270 |
|
1 |
3 |
900 |
10 |
1 |
|
赵村乡 |
10786 |
43284 |
610 |
|
1 |
4 |
1200 |
10 |
|
1 |
陈吴乡 |
7290 |
31489 |
420 |
|
1 |
2 |
600 |
10 |
|
|
涧口乡 |
5286 |
21427 |
300 |
|
1 |
2 |
600 |
10 |
|
|
城关镇 |
2735 |
10876 |
|
|
|
|
|
|
|
|
回族镇 |
2739 |
12377 |
|
|
|
|
|
|
|
|
附件2
2009年沼气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 镇 |
行 政 村 |
数 量 |
合 计 |
|
1425 |
河
底
乡 |
西原村 |
150 |
后坡村 |
150 | |
茶坊村 |
150 | |
东
宋
乡 |
上宋村 |
120 |
下宋村 |
100 | |
庙下村 |
150 | |
小
界
乡 |
王沟村 |
120 |
上村村 |
100 | |
贾窑村 |
200 | |
李原村 |
150 | |
上戈镇 |
庄子坪村 |
35 |
附件3
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位:座
乡 镇 |
村 名 |
数 量 |
合 计 |
|
1040 |
陈
吴
乡 |
上王召村 |
100 |
金山庙村 |
120 | |
德里村 |
100 | |
兴
华
乡 |
瓦杂庙村 |
100 |
长明沟村 |
100 | |
董寺村 |
120 | |
下
峪
乡 |
后上庄村 |
100 |
庄头村 |
100 | |
故
县
乡 |
焦寺河村 |
100 |
岭南村 |
100 |
主题词:农业 沼气 方案 通知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