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并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时间:2009-05-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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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联合县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机构,多措并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由县总工会牵头,县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协助,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劳动争议调解情况纳入基层调解工作目标考核,明确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承担辖区内劳动争议调处职能,各乡(镇)司法所对所辖村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窗口,受理、调处一般性劳动争议,并将调处人员工作职责、调处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劳动争议事项法律援助力度。在县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四是规范劳动争议法律服务行为。对劳动争议案件严禁实行风险代理,对追索欠薪、工伤事故赔偿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给予大力援助,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劳动争议实行集体研究,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同时,建立各相关部门劳动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