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乡以“五严格”狠抓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2009-05-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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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要求,确保领导到位。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并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驻各分包村,帮助和指导各村扎实开展该项工作,每天下午五点统一在党委书记办公室碰头,汇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严格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率。通过组织召开机关同志、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对开展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外,要求乡机关同志停止休息和休假,全部入村向群众下发传单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程序,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从下到上,由组评议推荐、村审核公示、乡复核检查的程序和县里具体要求进行操作,评议必须实事求是,审核必须严格,公示必须两榜、每榜必须七天,复核检查必须认真,所报名单必须由村支部书记签字,使切实困难的群众享受到低保,确保阳光操作。
四是严格纪律,确保成效。乡政府要求参与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所有人员开展工作时,不允许徇私舞弊,不允许在群众家里吃饭,确实返乡有困难的只能在村支书家里用餐,杜绝说情、跑关系、递条子和收受礼物等想象发生,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对当事人予以党政纪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确保该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乡政府工作人员务必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在乡政府设立举报箱和向全体公民公布举报电话,工作中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及时向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汇报。目前,全乡13个行政村均已对低保享受人员进行了第一次张榜公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26个,接待群众来访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