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乡大力推广学习邓州市“4+2”工作法
时间:2009-05-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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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兴华乡召开机关干部及25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县委、政府会议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资”管理工作相结合,在全乡范围内全力推广学习邓州市“4+2”工作法。“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4+2”工作法是党务政务公开的延伸,真正体现了民主决策、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打破了极个别村干部搞“一言堂”“家长式作风”的习惯,理顺了党群干群关系,避免了因决策失误造成了资产流失、资金浪费。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向明了,干部思路清了,经济发展快了,群众心气顺了,干群关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