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
3月5日,县人民政府邀请洛阳市林业局、洛阳市林业调查规划管理站及洛宁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有关单位专家14名,组成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审定专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逐项核对成果材料等对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进行了认真审定。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 1、《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以《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严格按照《河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的技术要求,在传统调查方法的基础上,广泛应用全新的3S(RS、GIS、GPS)等先进技术和设备,为提升调查水平与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增加了反映森林健康、森林质量、森林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状况等因子调查内容,满足了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调查体系完备,技术路线清晰,程序规范,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共调查、区划小班17966个,布设调查系统抽样点2297个,填写各类调查表格4.6万余份,调查登记各类因子100多万个,系统抽样精度达到95%;各项数据精确可靠。查清了洛宁县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区域,为洛宁县林业生态县建设规划和今后林业宏观发展提供了可靠翔实的依据。 3、调查中按照县级质量检查抽查工组小班数5%的要求,共抽查小班899个,抽查系统点101个,小班调查合格率为95%,调查记录合格率为96%,综合质量等级评定为优级。 4、《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更新建立了洛宁县森林资源档案,为制定县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最后,成果审定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洛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可以在县域国民经济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中使用。 |